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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3:14:1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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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
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到研究生主页进入“郑州大学2015年硕士生复试查询系统”,查询复试名单,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
       二、复试报到:

参加复试的考生3月23日上午9:30-11:30到郑州大学药学院(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一楼大厅报到。

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资料:

(1)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同时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并于复试时交至各招生院系,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将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与学信网上学籍学历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届生必须提交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郑州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下载网址http://gs.zzu.edu.cn

将上述材料装入文件袋中,封面用A4纸打印,写明:准考证号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复试专业;材料清单;本人签名。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1、专业课:

3月23日14:00-17:00专业课笔试,考试内容以药学专业本科教学大纲为准;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权重的30%。地点见药学院主页通知。

各学科笔试专业综合科目如下:

药物化学专业笔试:有机化学实验

药物分析专业笔试:分析化学实验

生药学专业笔试:天然药物化学

药剂学专业笔试:药剂学

药理学专业笔试:生物药剂与药物动力学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专业笔试:微生物与免疫学

药事管理学专业笔试:药事管理学

药学专业学位笔试:药学综合。

2、同等学力加试时间与科目: 3月23上午9:00-12:00

地点:郑州大学(新校区)药学院A220。

考试科目:药剂学 、药物分析、药物化学(按招生简章要求选两门)。  

  单科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药学专业本科教学大纲为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3、实验考核

科学学位:3月24日9:00-12:00;专业学位:3月24日13:30-17:00。实验考核:25分。

4、英语、面试与综合考核:

科学学位:3月24日14:00开始综合面试;专业学位:3月25日8:30开始综合面试。

A.听力和口语,满分20分。

B.专业面试:考核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能力及表达能力,满分25分。

C.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身体状况,满分100分,此项不做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排名及录取方式:

我院复试成绩全部量化,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折合为综合成绩后,排序依次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 业务考试科目笔试成绩 × 30% + 英语听力和口试成绩 + 实验成绩 + 面试成绩

综合排序成绩 = 初试成绩(占60%) + 复试成绩(占40%)

凡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成绩低于15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导师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在录取时确定导师,在录取过程中导师对于是否录取考生具有否决权。

我院将于3月27日24时前在院系网页公布复试排序及拟录取名单。

五、复议和监督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 药学院纪检负责人:联系电话:0371-67781906 或 67781909;

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新校区)药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2.亦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复议、投诉受理时间:2015年3月28—30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学院皆不受理。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1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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