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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3: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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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诉讼法学专业隶属于法学院,专业代码为030106,是河南省重点学科。2013年该专业招生11人,其中推免生5人。2013年招生的研究生导师一共有9人,分别是王长水、金文彤、周庆、王韶华、春娟、靳建丽、张嘉军、邓理、贺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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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3:28 |只看该作者
王长水
王长水: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河南尉氏人,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郑州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
    王长水老师长期以来致力于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担任了郑州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与诉讼法专业研究生、刑法专业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主编或参编《侦查学》、《金融犯罪问题研究》等著作和教材五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疑罪的认定标准与处理原则》、《论审前司法审查》、《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体现》等数篇理论文章。参加国家及河南省社科重大科研项目五项,其中部分获得奖励。
招生专业及方向:诉讼法专业、刑事诉讼法及司法制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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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3:34 |只看该作者
马春娟
马春娟:女,蒙族,1968年4月19日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内乡县,法学硕士,现为郑州大学法学院教师,副教授。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证据法》、《法律文书写作》、《律师与公证》、《法律英语》等课程。现为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犯罪预防预测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一、教育背景
1、1987.9—1991.6 于河南师范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学习,获文学学士学位。
2、1994.9—1996.7于中国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班法学专业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3、2000.9—2003.7于郑州大学法学院刑法研究生班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
    二、工作经验
1、1991.9—1994.8在河南省平顶山第一高级中学讲授英语1992年被推荐参加平顶山市英语优质课大赛,获得教学优秀奖。
2、1996.9—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任教至今,主要讲授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写作、法律英语、证据法学和律师法学等,2002年曾获郑州大学法学院讲课大赛三等奖。
独著论文18篇,参编著作3部,参加项目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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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3:47 |只看该作者
贺恒扬
贺恒扬:男,1960年7月生,汉族,河南南召县人,中共党员,现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198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现为法学硕士,全国首批检察专家,享受专家津贴。河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诉讼法研究会会长。
先后任省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助理检察员、秘书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研究室主任、洛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鹤壁市检察院检察长等职。2003年7月至今任现职。2002年被记一等功,2004年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
1997年以来共公开出版专著九本。分别是:l、《检察管理教程》、《刑事诉讼法新论》,《渎职罪的认定》,《公诉论》,《侦查监督论》,《在法理与现实之询》《疑难罪案的审查逮捕》、《故意杀人犯罪证据审查》、《抗诉论》(即将出版),其中,《公诉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检察官培训教材、《疑难罪案的审查逮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金鼎奖”二等奖,被省法学会评为一等奖。在中国人民大学学报、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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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3:57 |只看该作者
金文彤
金文彤:男,1973年12月生,河南南阳人,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检察学。现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科研信息中心主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学报》副主编;兼任《河南法学》副主编,郑州大学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会会员,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常务理事,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等。
    近年来,多次讲授《刑事诉讼法学》、《检察业务概论》、《证据学》等课程,多次为检察系统和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讲授专题讲座;先后在《法学评论》、《法制日报》、《郑州大学学报》、《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厅级调研课题十余项,主编、参编法学著述八部,科研成果曾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二等奖一次,河南省法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一次,二等奖一次,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三次,河南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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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4:03 |只看该作者
靳建丽
靳建丽:女,1967年2月出生,汉族,法学硕士,副教授,诉讼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一、教学工作简历
1988年7月-1995年10月,在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从事教学工作,主要讲授民法学;
1995年11月-至今,在郑州大学法学院任教,主要讲授民事诉讼法学、外国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实务、仲裁法学;授课对象主要是法学本科生、法律硕士研究生、诉讼法硕士研究生。
二、教学及科研获奖  
2001年,郑州大学南校区讲课大赛荣获二等奖。
2005年,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工会组织的教学竞技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2007年,在郑州大学组织的妇女维权论文比赛中,荣获优秀研究生导师。
科研获奖3项。
三、社会兼职
1992年-至今,郑大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00年-至今,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06年被评委优秀仲裁员。
2005年-至今,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2004年,被郑州市法学会评委优秀法学工作者。
四、最近5年科研成果
1.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16篇,其中6篇发表于中文核心期。
2.撰写教材
《民事诉讼法学》,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4月,副主编。
3.参与完成科研项目共5项,其中主持完成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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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4:21 |只看该作者
周庆
周庆:女,回族,副教授,诉讼法学硕士生导师。学历: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法学硕士。
    现从事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讲授的课程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科研成果主要有:著作七部以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审判独立与司法公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参加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2003年9月获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河南省高等法学教材“十五”规划教材《民事诉讼法学》任第一副主编,并完成十余万字,郑州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出版;2004年中国—欧盟村务管理培训项目:《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研究》,主持人,2006年1月已结项,资助研究款项4.5万元人民币;07年4月主持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论国内民商事仲裁的司法监督》,2008年4月已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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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8 09:34:30 |只看该作者
张嘉军
1970年生,河南信阳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河南省法学会理事、河南省诉讼法学会副秘书长、《公民与法》(法学版)(CN刊物)编辑部主任、郑州市仲裁委仲裁员。1994年毕业于河南大学;1994年至2000年, 许昌学院任教,讲师;2003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6至今,在郑州大学法学院工作,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郑州大学全额资助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司法制度。2009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系河南省文科有史以来第一位获得者);主持国家级、省部级项目6项;在《法学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文章50余篇;出版专著6部(独著3部、合著3部);获得中国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等多项奖励。
科研成果

主持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民事诉讼政策研究》(08BFX060);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民事诉讼司法政策研究》。
  3、司法部中青年项目《民事诉讼契约研究》(07SFB3019);
  4、河南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河南省纠纷解决系统的实证调查与对策建议》(2007FFX016)(省级课题)(已结项,鉴定为“优”);
  5、河南省社科基金规划项目《民事诉讼调解政策研究》(项目号:2010BFX006)(省级课题);
  6、郑州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子项目招标课题重点项目《和谐社会与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LC—A010)。
发表文章
  在《法学家》、《现代法学》、《政治与法律》、《人民检察》、《法学论坛》等刊物发表文章50余篇。有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新华文摘》等转摘。
  1、张嘉军:《论诉讼契约的效力》,《法学家》(核心),2010年第2期。
  2、张嘉军:《历史流变中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现代法学》(核心),2005年第5期。
  3、张嘉军:《诉讼和解观与我国诉讼和解制度之重构》,《政治与法律》(核心),2009年第5期。
  4、张嘉军、张红站:《我国证据种类的反思与重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核心),2005年第5期。
  5、张嘉军:《刑事申诉证据审查》,《人民检察》(核心),2004年第6期。
  6、张嘉军:《论诉讼契约的性质》,《河北法学》(核心),2008年第12期。
  7、张嘉军:《诉讼契约的正当性之维》,《郑州大学学报》(核心),2009年第4期。
  8、张嘉军:《什么是诉讼契约》,《河南省社会科学》(核心),2009年第4期。
  9、张嘉军:《扩张与限制:两大法系反诉观》,《安徽大学学报》(核心),2005年第2期。(为人大复印资料《诉讼法.司法制度》2005年第5期全文转载。)
  10、张嘉军:《多元化:两大法系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当代走向――兼论我国群体性纠纷解决机制的未来走势》,《郑州大学学报》(核心),2008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8年第4期转载。《新华文摘》2009年第1期摘录。)
  11、张嘉军:《和谐社会与民事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理论探索》(核心),2007年第4期。
  12、张嘉军:《刑事反诉制度初探》,《政法学刊》(核心),2007年第1期。
  13、张嘉军:《证人拒证与证人作证制度改革》,《河南大学学报》(核心),2002年第4期。
  14、张嘉军:《和谐社会与民事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理论探索》(核心),2007年第7期。
  15、张嘉军:《民事诉讼的和谐机理与制度重构》,《河南大学学报》(核心)2009年第4期。(《法学文摘》2009年第4期转摘)
  16、张嘉军:《论协议鉴定规则的有关问题》,《理论探索》(核心)2009年第6期。
  17、张嘉军:《诉讼契约的生效与救济》,《河北法学》(核心),2010年第2期。
  18、张嘉军:《论诉讼契约的合法性》,《法学论坛》(核心),2010年第4期。
  19、张嘉军:《诉讼契约的历史处遇及其在当代的发展》,《河北大学学报》(核心),2010年第5期。
  20、张嘉军:《证人拒证与证人作证制度的改革》,《河南大学学报》(核心),2002年第2期。
  21、张嘉军:《诉讼契约之违约救济》,《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0年第1期。
  22、张嘉军:《中国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标准重构》,《法学家与律师》,2007年第1期。
  23、张嘉军:《完善与创新:论我国民事诉讼合意性纠纷解决机制之重构》,《西华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24、张嘉军:《我国首例地域歧视案的法理分析》,《新乡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25、张嘉军:《大陆法系刑事反诉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07年第7期。
  26、张嘉军:《司法所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载《变革时代的纠纷解决》(ISBN978-7-301-2686-8)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7、张嘉军:《大陆法系刑事反诉制度及我国刑事反诉制度构建》,《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年第5期。
  28、张嘉军:《司法所纠纷解决的困境与未来》,《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29、张嘉军:《民事诉讼法典体例的反思与重构》,《法治论丛》,2005年第10期。
  30、张嘉军:《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作为证据种类的困境与未来》,《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31、张嘉军:《论我国证据种类之重构》,《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32、张嘉军:《证据种类划分标准初探》,《美中法律评论》,2006年第3期。
  33、张嘉军:《和谐社会与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未来走势》,《美中法律评论》,2008年第7期。
  34、《构建比较民事诉讼法学科体系的新探索》,《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5期。
  35、张嘉军、乔苹苹:《论我国古代起诉制度对诉权的限制》,载《民事诉讼法专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36、张嘉军:《和谐社会建构视野下的纠纷解决机制》,《公民与法》,2009年第1期。
  37、张嘉军、乔苹苹:《古代起诉制度及其对当代的启示》,《法治研究》,2009年第4期。
  38、张嘉军:《司法政策的转向与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未来》,《公民与法》,2009年第8期。
  39、张嘉军:《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昆明理工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
  40、张嘉军:《诉讼契约的瑕疵救济》,《东方法学》,2009年第5期。
  42、张嘉军、李彬彬:《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研究》,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
  43、张嘉军:《民事诉讼本科教学法探讨》,《公民与法》(法学版),2010年第6期。
  44、张嘉军:《构建比较民事诉讼法之新探索——评常怡教授新著<比较民事诉讼法>》,《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45、张嘉军、谢进杰:《我国民事诉讼法典体例的反思与重构》,《法治论丛》,2005年第5期。
  46、张嘉军、周时文:《论当事人陈述制度的改革》,《许昌学院学报》,2003年第4期。
  47、张嘉军:《论法律援助对象》,《新乡师专学报》,2001年第5期。
  48、张嘉军、李保茹:《论我国证据种类》,《黑龙江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出版专著
  1、《民事诉讼法:理论研究与制度重构》,郑州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独著。 2、《民事诉讼契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独著。 3、《民事诉讼调解政策研究》,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独著。 4、《变革时代的纠纷解决》,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合著。 5、《调解制度的理论与实践》,郑州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合著。 6、《中国基层纠纷解决研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合著。
获奖与荣誉

  1、获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2007年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独著;
  2、获得中国法学会2008年科研成果二等奖,独著;
  3、获得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2009年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独著;
  4、获得河南省教育厅2008年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独著;
  5、获得河南省诉讼法学会2007年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独著。
  6、获得郑州市2009年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独著;
  7、获得河南省法学会2007年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独著;
  8、获得河南省诉讼法学会2009年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独著;
  9、获得郑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10、两次获得郑州大学三育人先进个人(2008-2009年度和2009-2010年度)
  11、2010年郑州大学人事处对2005年以来引进博士考评获得“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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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韶华
王韶华,河南省高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院长助理。1963年3月出生,男,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河南太康人。历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庭、行政庭庭长,河南省濮阳市中级法院院长。社会兼职: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郑州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官协会理事,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曾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30多篇。参加多项国家及省级社科课题项目,多次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获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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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理
邓理:男,1964年9月出生,河南鲁山人,汉族,诉讼法硕士,中共党员,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财经学院兼职教授,现任省司法厅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处处长。
1990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硕士学位, 1992年考取律师资格,曾任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省司法鉴定人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金水区政协委员,2006年被聘为郑州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
    到目前为止,已发表各类文章400多篇,其中学术论文20多篇,学术著作5部,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及五部委关于贯彻刑事诉讼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河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作为第一参与人,承担司法部部级课题《司法鉴定体制和程序研究》;主要著述有《司法鉴定人法律知识概论》( 主编02年 河南人民出版社);《金融房地产法律知识丛书》(副主编 00年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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