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9798

主题

2

好友

1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10Rank: 10Rank: 10

UID
1
性别
考研年份
2014年
报考院系
公共管理学院
帖子
19286
注册时间
2007-3-21

社区QQ达人 考研VIP 版主勋章 Medal No.5 有头有脸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3-29 17:22: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权威推荐:郑州大学2023年考研内部权威资料【点击查看】
总部地址:郑州大学主校区育博书店
考研咨询热线:13633846090(同微信,请优先微信联系)
---------------------------------------------------------------------------------------
根据《郑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和要求,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经哲学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特制定《哲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 我院成立以书记和院长牵头、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纪检人员、各学位点负责人等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主要职责:结合我院实际,制订包括疫情防控措施在内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组织成立我院的专家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技术等必要的培训;负责我院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的制定;负责组织我院复试试题的命制工作;负责确定我院拟录取考生名单。

2. 成立复试专家组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技术保障小组、防疫防控小组,各工作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三)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工作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确定复试名单及复试差额比例

1. 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按照国家哲学专业复试分数线和我院学科单科分数线要求,根据学校分配的招生名额30人,按照1:1.2比例,36人进入复试,第一志愿考生上线25人,接收调剂11人。

2. 复试差额形式,差额比例1:1.2。

3. 复试名单公布方式和地址:复试名单由郑州大学哲学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在哲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生QQ群中予以公布。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采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复试,复试时考生不允许到校。拟使用研招网(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选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备选平台。

2. 复试时间:4月17日。

3. 复试程序和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专家组成员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组成员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专家组成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屏录像录音,录屏录像录音的存储介质需由我院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证明自己所处的复试场所和条件符合要求,才能进行复试。在复试过程中,先进行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接着进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包括综合能力和专业课面试、原笔试科目。

4. 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介绍及操作流程、操作指南、注意事项等按照研究生院要求执行。

(三)资格审查

要明确审核的形式、时间、内容、流程、要求及审核结果的使用等。

1. 提交材料内容要求:

①研究生复试通知单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准考证

④政审表

⑤毕业证(往届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

⑥学位证(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与在校生证明(应届生)

⑦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⑧同等学力考生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还须提供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1篇(CN刊物正式发表)(含1篇)以上。

注意:往届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允许用学信网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代替;以上报告教育部都提供电子版,并且有编号可供验证。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拍成照片或扫描成PDF文件(PDF文档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2487350872@qq.com
以供资格审核。学院将向研究生处反馈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且经研究生院二次审核不合格者,不允许参加复试。

2. 提交时间:2021年4月12日前

3. 以上材料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1. 外语口语听力占20%,和专业能力考核一起进行,每位考生先进行外语口语听力面试接着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生现场抽题进行复试。

2. 专业能力考核占80%。专业能力考核涵盖二部分的内容:

一是综合能力和专业课面试,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心理素质、专业素质、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专业课面试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本部分占40%。

二是原笔试科目,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况,以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招生目录所列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伦理学、美学和宗教学知识,主考老师可就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进行现场提问。本部分占40%。

3. 复试成绩占比权重:30%

4. 抽题方式和原则:

题库现场拆封,考生现场抽取考题编号,由面试秘书展示所抽考题内容,由考生回答。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现代西方哲学,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60分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6. 复试总成绩=外语口语听力+专业能力。复试总成绩 ≥60分为合格。

(五)复试成绩及公示

总成绩排名方式:总成绩排名按照哲学一级学科排名,进入前30名计划额度内再按照研究方向排名,并在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对各研究方向进行协调,第一志愿优先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优先排名,若仍相同,按英语成绩优先排名。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

2. 综合排序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3. 复试结果公示:按综合成绩降序排列,如并列按初试成绩排序。

4. 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道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四、调剂

1、哲学学院拟接收调剂11人。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申请,学院将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文件要求,择优选取参与复试的考生名单。

2、所有调剂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具体时间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内发布。

3、我院调剂需满足以下要求:

(1)调入考生报考专业属于哲学一级门类范围。

(2)调入考生初试科目等于或涵盖郑州大学哲学专业初试科目。

(3)调入考生初试成绩过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线。

(4)调入考试初试成绩需过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调入考生复试人员以初试成绩为主,同时全面考虑考生的综合素质。

4、我院根据调剂要求,登录研招网审核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该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 在本学院网站上向考生公布本单位招生专业导师姓名、研究方向,供考生选报导师。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具体网址见学校相关通知),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网上提交相关招生单位。

2.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全日制考生均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证明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研工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七、监督与申诉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及复试专家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我院的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报告。

(三)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复试专家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1-67781897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淘帖0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支持支持0 反对反对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Archiver| ( 豫ICP备07041838号 ) |

郑大考研网育博书店 Powered by 育博书店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