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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4 13:08: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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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工程”,根据《郑州大学基础与新兴学科“财政宪法学”方向建设实施方案》,拟面向校内外组织实施财政宪法学学科方向“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优秀拔尖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和“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项目”计划。现就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1、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引进和培育师德高尚,学术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学术骨干力量。
2、学术领军人才应成为有关学科领域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领军性带头人,优秀拔尖人才应成为有关学科领域有突出成就的中坚力量,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应成为有关学科领域的骨干力量。
3、通过引进或者培育,争取使相关类型的人才,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相关学科和专业领域的权威学者、知名专家、学术新秀。
二、资助额度
1、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为30万左右。
2、优秀拔尖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为15万元左右。
3、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为6万元左右。
4、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为3万元左右。
5、优秀硕士论文培育项目,原则上每项资助经费为1万元左右。
6、获得以上各类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的,不影响申报者继续申报或者享受郑州大学及郑州大学法学院提供的其他各种资助和待遇。
三、申报条件
1、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申报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2)教授、研究员或者具有与此相当级别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3)在相关领域属于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且获得过省级以上的荣誉称号或者表彰(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及提名奖、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优先考虑);
(4)主持1项以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或2项以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和《法学研究上》上发表过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在CLSCI期刊上发表过9篇以上学术论文。
2、优秀拔尖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申报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2)副教授、副研究员或者具有相当级别以上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3)在相关领域属于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4)主持1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主持2项以上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5)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和《法学研究上》上发表过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在其他CLSCI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
3、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和资助项目,申报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2)讲师或者具有与此相当级别以上的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
(3)在本专业领域已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性成果;
(4)主持1项以上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者主持过2项以上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5)在CLSCI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9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4、优秀博士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在本专业领域已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性成果,在CLSCI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优秀硕士论文培育项目,申报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在CSSCI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四、项目结项
申请人申请项目结项的,需要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一)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
1、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和《法学研究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其他CLSCI期刊上发表6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2、同时,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主持人,获得1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1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以上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2)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2部以上(限独著);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1项以上。
(二)优秀拔尖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
1、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和《法学研究上》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其他CLSCI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9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2、同时,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作为主持人,获得1项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者2项以上的省部级科研项目;
(2)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限独著);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二等奖1项以上。
(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育项目:
1、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本专业权威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其他CLSCI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者在CSSCI期刊上发表6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2、同时,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持人,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
(2)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限独著);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二等奖1项以上。
(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结项,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者全国“百优”博士论文,或者全国“百优”博士论文提名奖。
2、在CLSCI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同时在CSSCI期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3、在CLSCI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同时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4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4、在CSSCI期刊上发表6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五)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的结项,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在CSSCI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3、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五、项目管理
1、各类项目一旦立项,先拨付60%项目经费;中期考核通过后,再另行拨付剩余的40%项目经费。具体的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2、依托以上各类项目而发表的科研成果,署名单位须为“郑州大学法学院”和“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申请者为郑州大学其他院系的,应将“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署名为第二单位。
六、申报要求和方式
申报以上各类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的,按申报内容分别填写《郑州大学基础与新兴学科“财政宪法学”方向人才引进和培育项目资助申报书》一式5份。
同时,申报者还应当提供以下支撑材料:
1、申请人个人资质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件、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2、申请表中列举的科研项目批文、荣誉称号、获奖证书等情况的证明件;
3、申请表中列举的的重要代表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首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其他说明
1、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4年11月15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2、材料寄送
申请表及申报支撑材料装订成册,邮寄或者直接交至
郑州大学法学院科研与外事办公室  郑磊,电话: 13674975156,
E-mail:zhenglei026@126.com
郑州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  王圭宇,联系电话:13633839153
E-mail:wgy850205@163.com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编码:450001)
3、其他未尽事宜,解释权归郑州大学基础与新兴学科“财政宪法学”方向建设领导小组。
附件:  项目申报书.doc  
   
                                    郑州大学基础与新兴学科“财政宪法学”方向建设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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