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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6 14:11: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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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10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以及《郑州大学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发布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国杰、魏新利
副组长:汤建伟、王瑞波
纪检负责:陈卫航
成员:左宁、章亚东、王定标、任保增、宋成盈、贾荣民、张永战
秘书:李雯   
工作组成员:余义友、姚红旗、彭溦

二、招生复试专家组
专家组组长:魏新利
专家组成员(14人):蒋登高、刘金盾、刘国际、刘敏珊、原思国、马晓建、郭士岭、赵文恩、孙培勤、章亚东、王  岩、王定标、任保增、汤建伟。
复试分为15个小组同时进行。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各复试小组确定1人为兼职纪检监督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的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配备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秘书,做好现场记录、小组复试成绩核算以及复试材料的归档备案工作。
组别        组长        成   员        面试地点
                纪检(兼)                秘书(兼)        
第一组        蒋登高        雒廷亮        詹予忠        李  雯        常  春        张  翔        化工楼2楼大会议室
第二组        马晓建        陈宜良        宋怀俊        范秀山        石晓华        廉红蕾        化工楼3楼(过控)
第三组        刘国际        李惠萍        赵建宏        万亚珍        张  婕        陈俊英        化工楼3楼(工艺)
第四组        原思国        王留成        李  华        詹自力        范忠雷        赵雪娥        化工楼3楼(热能)
第五组        刘金盾        胡国勤        赵  亮        秦建昭        刘利平        刘  咏        化工南实验楼212室
第六组        章亚东        周彩荣        侯翠红        沈国鹏        张文辉        李顺义        化工楼3楼(制药)
第七组        孙培勤        张浩勤        李火银        宋建池        黄  强        王剑锋        化工南实验楼101教室
第八组        汤建伟        吴鸣建        王训遒        魏灵朝        郭夏丽        王建设        化工楼1楼教学评估室
第九组        赵文恩        李宪民        蒋元力        徐  军        赵  科        张  静        化工楼2楼小会议室
第十组        郭士岭        陈卫航        张  冰        陈海松        张从良        张延武        化工楼3楼(安全)
第十一组        任保增        方书起        汪敬恒        孙晓波        徐敏强(代)        钟  委        化工楼4楼报告厅
第十二组        王  岩        宋成盈        韩秀丽        邹卫华        李言钦        孙绍晖        化工楼3楼(环科)
第十三组        刘敏珊        张  军        郑锦华        王海峰        付卫东        曹海亮        化工楼1楼资料室
第十四组        王定标        吴金星        刘  宏        李洪亮        周俊杰        古  新        化工北实验楼3楼
第十五组        魏新利        闫水保        郭茶秀        尹华杰        卢纪富        靳遵龙        化工北实验楼201教室
三、复试原则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科学选拨创新人才,全面提高选拔质量;采取差额复试、职责分明和导师负责制原则。导师参与复试工作,导师和考生实行双向选择,在录取时确定导师,在录取过程中导师对于是否录取考生具有否决权。
(1)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开展“学术研究型”硕士研究生和“应用研究型”硕士研究生分类培养工作。分类培养是指在同一学科专业下,按照两类不同的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两个类别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学位论文的要求上有各自明确的定位。学术研究型的课程设置,侧重于加强基础理论,学位论文要求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难度,为将来攻读博士学位或从事更高层次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前沿科学研究打下良好的基础;应用研究型的课程设置则侧重于应用技术基础,学位论文要求研究生能够独立完成一个完整的具有一定难度的应用型研究、工程设计、技术开发或实际管理课题,重点培养研究生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为将来从事技术应用型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对象是参加今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符合国家分数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第一志愿(含推免生)报考化工与能源学院“2012级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201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免生,可以申请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待遇与“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相同,基本学制为2年,实行“双导师”制,学生毕业后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经确认录取,入学后不再作调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要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将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考生在自主选择攻读“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型或应用研究型)”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后,同时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进行复试,同时并行开展录取工作,一般不再从“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系列转入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系列。

四、复试方案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研究型或应用研究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定于2012年4月9-12日进行,现将具体复试方案公布如下:
硕士招生复试以一级(或二级)学科进行,分为“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含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和制药工程等专业,以及发酵工程专业),“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含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和化工过程机械制等专业),“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0837 安全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

1、笔试:主要为专业基础课综合测试(其中:基本理论内容50%,实验及课程设计内容50%),以一级学科进行,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时间:2011年4月10日  上午 8:30-11:3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各学科笔试专业综合科目如下:
一级学科所含专业(二级学科)复试专业综合科目及卷面分数
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化工物理化学(50分)化工原理(50分)
基本理论内容50%,实验及课程设计内容5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工过程机械专业、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工程热力学(50分)流体流动与传热(50分)
基本理论内容50%,实验及课程设计内容50%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物理化学(50分)化工原理(50分)
基本理论内容50%,实验及课程设计内容50%
安全科学与技术
安全系统工程(50分)安全人机工程学(50分)
基本理论内容50%,实验及课程设计内容50%
轻工技术与工程发酵工程生化工程与设备化工原理(50分)
(50分)
基本理论内容50%,实验及课程设计内容50%

参考教材:
物理化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天津大学
化工原理         化学工业出版社    陈敏恒等
流体流动与传热   流体力学(I)、(II),孔珑,高等教育出版社;
传热学(第三版),杨世铭,陶文铨,高等教育出版社
工程热力学       化学工业出版社    毕明树
高等教育出版社    沈维道
安全系统工程     煤炭工业出版社    张景林、崔国璋
安全人机工程学   煤炭工业出版社    欧阳文昭、廖可兵
生化工程与设备   化学工业出版社    马晓建

2、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外语(满分100分):  听力(50分)    口语(50分)。外语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
听力测试时间:  2012年4月10日 上午 8:00—8:30 地点:   报到后另行通知
口语测试时间:  2012年4月10日  下午14:00—18: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3、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通过提问方式,考核考生实践(实验)能力,或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
     考核时间:2012年4月10日  下午14:00—18: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4、面试考核
通过提问方式,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面试考核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5%
    考核时间:2012年4月10日  下午14:00—18:00;  地点:同面试地点
5、综合考核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及身体状况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此项考核在复试期间一并进行,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个人口语测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和面试时间:20~30分钟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时间:每科满分100分,时间3小时;60分为及格。
    (1)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化学反应工程     化工热力学
    (2)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工程传热学  工程流体力学
    (3) 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环境概论    环境监测
(4) 安全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安全学原理    燃烧与爆炸理论
(5) 轻工技术与工程一级学科:
      加试科目:  微生物学    生物工艺学

考试时间:  2012年4月11日      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五、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1、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业务课笔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实践(实验)能力考核×25%+面试成绩×25%
2、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分数×50%)+ 复试成绩(×50%)。
3、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列入综合排序表。

六、复试排序名单
1、2012年所有复试考生须填写“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志愿选择表(推免生按其推免类型确定,不得变更)。考生在充分评估个人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应自主选定攻读“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任一种类型(仅能填写一种,若填写2种或不填写按选择专业学位确定)。一级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和“环境科学与技术”的考生,可以申报“化学工程领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级学科“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和“安全科学与技术”的考生,可以申报“动力工程领域”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院同时分别进行两种类型研究生的不同内容复试,按照两个类型并行开展录取工作,分为2种学位类型分别排序。一般在复试后的录取过程中不再从“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系列转入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系列。

2、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在每种学位类型中以免试生作为第一方阵,第一志愿考生作为第二方阵,按照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分块,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降序录取,按二级学科分配指标的学科按二级学科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降序录取。
2011年4月12日 下午24 时前(暂定)在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网页(http://hxgc.zzu.edu.cn/)公布复试排序名单(按总分降序排列)。

七、导师及团队选定
1、考生复试前登录郑州大学研究生部网站,核对自己基本信息,网上提交选择导师结果,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在相近专业方向依次选择1~3位导师。考生下载打印《郑州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签字后在复试报到时交到学院研究生办。

2、学院按考生所选第一志愿导师(以考生在报名时填报导师志愿为准)顺序将考生分到所属各科研团队,科研团队组织导师组导师与拟招录研究生开展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根据考生志愿确定科研团队中的首席导师。如果第一志愿选择某科研团队的考生多于该团队招生指标,该团队可以开展差额双向选择。未被该团队录取的考生,须返回学院,由学院再分配到第二或第三志愿或选报考生不足的科研团队开展双向选择。如果某考生经过多个科研团队双向选择,仍然不能被科研团队导师组录取,经学院审核后列为不被录取名单。

3、由于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高于我院录取名额(差额复试),为减少复试考生经济负担,缩短复试考生在学校逗留时间,复试试卷批改和成绩汇总核对工作与导师组见面会同时进行,可能存在部分选定导师的考生最终不能被录取,请导师选定考生时考虑将该因素。

4、对于已经建立研究生创新基地的团队或导师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求时,优先分配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2年4月12 日 下午14:30—17:00,各科研团队组织选择本科研团队导师的所有考生(含“全日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展“双向选择”见面会,确定本科研团队拟接收考生名单、就学专业、“学术研究型和应用研究型”、“专业学位研究型”分类、首席导师、助研奖学金等级等信息,并与拟录取考生签订协议。
2012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由各科研团队秘书将整理好的材料报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八、学业和助研奖学金等级确定
1、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评定按复试后综合成绩排序确定。推免生一般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外语考试(或其他环节)不合格者不得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将推免生占去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扣除后剩余的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及其他等级学业奖学金名额。根据校研究生院规定的等级指标比例,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一等(A类)、二等(B类)学业奖学金和无学业奖学金(C类)的考生名单。
第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郑州大学校研究生[2008] 2号文件中《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确定。

2、助研奖学金:
学院按照助研奖学金等级指标额度,根据二级学科(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各考生第一学年助研奖学金等级及各导师提供的助研奖学金数额和等级名单。
第二、第三学年助研奖学金等级按照郑州大学校研究生[2008] 2号文件中《郑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之规定进行评定。
根据学院决定,凡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1次一等学业奖学金与一等助研奖学金的研究生,须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盲审,并申报优秀学位论文。其他研究生根据抽号确定参加毕业学位论文盲审。

九、复试监督和复议
复试的监督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自律并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禁发生违纪违规事件,违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专家复试小组的纪检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学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报告。研究生院及学校纪检部门将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复试考生本人若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有复议、投诉要求的,请按下列要求办理:
1.向化工与能源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纪检负责人提出申请复议、投诉; 联系电话:0371-67781291;联系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邮政编码:450001
2.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复议、投诉;
3. 受理投诉时间:2012年4月20—30日。
4.申请复议及举报违规违纪事项,必须实名进行。申请复议或投诉者,必须陈述事实、依据。对无中生有、蓄意诬陷的,要承担相关责任;匿名投诉、举报的,学校、学院皆不受理。

十、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体检时间
复试考生:免试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12年硕士研究生最低复试分数要求,河南省执行一区分数线。我院今年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含推免生)人数多于录取名额(含全日制学术硕士学位、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两部分名额)。结合学校通知精神,按参加复试人数应大于录取人数(实行差额复试)要求,确定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参加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成绩达到下表中最低分数要求的各专业(一级学科或工程领域)考生。


一级学科/专业控制分数线工程领域
(科学学位)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专业学位)
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含化工过程机械、热能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专业)2753756动力工程
安全科学与技术2903857-
化学工程与技术(含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制药工程、生物化工以及发酵工程专业)3353857化学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含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专业)310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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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考生持复试通知到报考专业所在院系报到,交相关个人资料复印件,并进行资格审查。
时间:2012年4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到。

地点: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 郑州大学(新校区)化工与能源学院办公楼102室学院研究生办,联系人:余义友、姚红旗   电话:0371-67781330
1. 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本人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持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我校招生简章所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1份
(7)郑州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
将上述材料装入文件袋中,封面用A4纸打印,按上、下序写明:准考证号码;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复试专业;材料清单;本人签名。
2. 关于保留入学资格问题
2012年被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应届本科毕业生还是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提出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的申请。对于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拟录取考生,需提交保留入学资格的书面申请。
复学的2011年保留资格生不再参加2012年的复试及体检,但必须列入2012年复试综合排序表上报。2012年推荐免试生须参加当年的复试和体检。

3.体检:除复学的保留资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须按规定体检。体检时需携带近期一寸照片1张,并按要求交纳体检费。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体检时间:2012年4月11日下午工作时间,郑州大学新校区校医院。因故未体检者,4月13日补检,具体请查询校医院网站相关公告(网址http://www2.zzu.edu.cn/xyy)。
附件: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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