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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11:50: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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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运动与静止
区别  联系转化反对的错误观点
运动绝对的动中有静一定参照系相对主义诡辩论
静止相对的静中有动一定参照系绝对主义不变论
  “静也,动之静也”,“静者静动,非不动也”。把运动和静止割裂开来,片面夸大运动、否认静止,必然导致相对主义和诡辩论。相对主义认为任何事物都是瞬息万变,不可捉摸的,代表观点是庄子的“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把生和死,可和不可的转化看成是无条件的,抹煞了事物的相对稳定性和之间的区别。“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这是朴素辩证法思想。但如果认为“人甚至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这就陷入了不可捉摸的相对主义和诡辩论的泥潭。反过来片面夸大静止、否认运动,则会导致绝对主义和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的不变论(不动论)否认运动,把相对静止看做绝对不动,代表性观点是“飞矢不动”,“天不变,道亦不变”。
  承认事物相对静止对于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意义。第一,它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二,它也是人们认识事物、确定事物性质的必要条件。第三,它还是测量和计算事物运动的必要尺度。
  2.意识的本质(易结合全球气候变化问题进行考核)
  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但意识本身不是物质,意识的本质是人脑的机能,是物质世界的主观映象。
  意识的能动性是意识能动地反映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和作用。意识能动性的特征是:意识形式的主观性;对同一对象的意识存在个体差异(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事物反映的近似性、虚幻性和创造性。但是,意识的内容和造成意识主观性的原因却是客观的。意识的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意识活动具有目的性和计划性。(三思而行;工程师设计图纸)
  (2)意识活动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胸有成竹)
  (3)意识通过实践对客观世界具有改造作用。
  (4)意识对生理功能的调节和控制。
  (5)意识活动具有自身发展的前进性。
  意识的能动作用毕竟是第二位的,要使意识的能动性变成现实必须有一定的途径和条件:(1)实现意识能动作用的基本途径是实践。(2)意识能动作用的实现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巧妇难为无米之炊)。(3)实现意识能动作用必须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前提。(情况明、决心大、方法对)意识的能动作用具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其一,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的发展,使人们的实践活动获得成功;其二,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的发展,使人们的实  践活动遭到失败,意识的这一作用是意识能动性最突出的表现。
  物质决定意识,这是意识问题上的唯物论。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这就是意识问题上的辩证法。(现实工作中,既要量力而行,又要尽力而为)在意识的能动性问题上,要反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错误。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否认了意识的能动性,认为意识是大脑的分泌物,把意识等同于物质(无所作为)。唯心主义则夸大了意识的能动性。否认物质的决定性,主张意识是人脑主观自生的(为所欲为)。
  3.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区别
   1 2 3           4
唯物辩证法联系全面发展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形而上学孤立片面静止否认矛盾,确信外力推动
  形而上学:与辩证法对立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形而上学就是认为世界是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上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的内部,而在事物的外部,即由于外力的推动。形而上学是通向唯心主义的桥梁。形而上学的另一种含义是指研究超感觉、超经验的有形体之外的对象的哲学。
  4.人对物质世界的实践把握的基本环节
  人对物质世界实践把握的过程是主体通过工具、手段作用于客体,实现主体目的的过程,概括来说,是目的——手段——结果的过程。实践是人与世界相互作用的中介。实践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和中介,实现着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运动,体现环境的改变和人的自我的改变的一致性。其主要环节是:
  (1)实践决策。正确的决策是“合目的”和“合规律”的统一。
  (2)实践目标的制定。实践目标是实践目的的体现。目的是实践结果预想和超前反映。
  (3)实践的组织和管理。
  (4)实践结果及其检验。实施过程在客体身上实现了对象化,就产生实践的结果,要对实践结果做出评价和检验。
  5.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
    感性认识(低级阶段) 理性认识(高级阶段)
1.认识的形式 感觉—知觉—表象 概念—判断—推理
2.认识的内容 对事物现象、片面、外部联系的反映对事物本质、全体、内部联系的反映
3.认识的特点 形象性、直接性 抽象性、间接性
  唯理论只承认理性认识可靠,否认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教条主义。经验论只承认感性认识可靠,否认感性认识有待于升华成理性认识。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为经验主义。唯理论和经验论全部割裂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关系。它们各持一个片面,在思维方法上属于形而上学。唯理论有唯物主义唯理论和唯心主义唯理论之分;经验论也有唯物主义经验论和唯心主义经验论之分。
  6.联系与系统
  联系的普遍性造成了事物普遍地以系统的形态存在着。系统就是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若干要素组成的具有稳定结构和特定功能的相对稳定的有机整体。即“有组织的和被组织化的全体”。系统是普遍存在的,但又不是孤立存在的。系统的本质特征是整体性、动态有序性、最优性。其中整体性是系统的最根本特征。
  (1)整体性原则。即系统的有机整体的功能大于部分的机械之和。
  (2)动态有序性原则。系统的联系是有序的,这种联系存在于发展变化之中。
  (3)最优性原则。即系统在一定条件下达到总体目标实现的最佳状态。
  系统由要素构成,系统和要素的关系,是整体(全局)与部分(局部)的关系,同样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对立表现为整体是整个事物及事物发展的全过程,而部分是构成整体的各个组成要素和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它们的联系表现为:
  (1)整体与部分相互依赖。没有部分,不会有整体;没有整体,也无所谓部分。但整体不是部分的简单相加。
  (2)整体对部分起支配、统帅、决定的作用,而部分处于被支配、被决定的地位。
  (3)整体是各个部分有机的结合,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其功能大于各个部分机械相加之和,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
  (4)部分影响整体,对整体具有反作用。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一部分成为整体的主要环节时,对整体起决定作用。
  (5)整体和部分相互转化,整体和部分是相对的。高一层次系统的部分,可以是低一层次系统的整体,低一层次系统的整体,则成为高层次系统的部分。
  正确处理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必须在分析问题时要着眼于整体,要求局部服从整体,反对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
  7.认识论的不同主张
辩证唯物主义     旧唯物主义 唯心主义
主体人(实践的、社会的) 生物学意义上的抽象的人  精神
客体主体认识的对象  整个自然界 精神的外化
  8.科技发展与“全球问题”
  科学技术的本质特征是,始终以客观事实和规律为依据,以实践为准绳,始终以继承为基础,以创新为灵魂,它是一项特殊的社会事业,具有特有的社会建制。
  “全球问题”的出现,是科学技术广泛运用而又失去控制造成的。因此,让科学技术为人类造福而不造祸,取决于科学技术的合理使用,取决于人类在追求自身利益的时候,要尊重自然规律,要把人的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结合起来。
  物质文明的建设解决不了社会领域内带有根本性质的问题,自然科学本身并不对使用它的成果的人的智慧和能力负责,它的发展及对社会的作用并不预先考虑社会后果。在人类还没有学会控制自己之前却已经掌握了对自然的控制权,这使得人类面临空前的凶险。人类的大敌不是技术而是非理性,不是科学而是战争,不是资源稀缺,而是贪得无厌。
  9.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
决定力量 历史发展动力 有无规律 历史的创造者
唯物史观 社会存在社会基本矛盾    有 人民群众
唯心史观社会意识主客观精神    无少数英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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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11:51:06 |只看该作者
  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形态:(1)宿命论主张历史发展由某种神秘的精神力量决定,而少数英雄人物则是这种精神力量的体现者。(2)唯意志论主张人的主观意志特别是英雄人物的主观意志决定历史发展的进程。
  10.可能性与现实性
  (1)区分可能和不可能。可能是指在现实中存在其出现的根据的东西。不可能性是指一事物的出现在现实中没有任何客观的根据和条件,因而它是永远不能实现的。
  (2)区分现实的可能和非现实的可能(抽象的可能)。现实的可能是在现实中有着充分根据和必要条件,因而在一定阶段可以实现的可能性。非现实的可能性则是在现实中虽有一定根据,但根据尚未展开、必要条件尚不具备,因而只在以后的发展阶段才可以实现的可能性。但抽象的可能毕竟是一种可能,因而区别于不可能。随着条件的成熟,抽象的可能性就可以转化为现实的可能。认识抽象的和现实的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和联系十分重要。一方面,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应该集中力量去办那些具有现实可能性的事情。否则就要犯左倾的错误;反之就要犯右倾的错误。另一方面,又要看到两种可能性的联系,积极创造条件,促使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抽象的可能变为现实的可能。
  (3)区分两种相反的可能。在事物发展中往往存在着两种相反的现实可能。矛盾双方斗争中,既有新的一方战胜旧的一方从而使事物发展的可能,也有相反的可能。虽然就总趋势而言只有新生事物不可战胜一种可能。但这种总趋势由可能转化为现实,是在两种可能的反复斗争中实现的。
  (4)把握可能的量的方面。可能性有大小之分,即或然率,这就是对可能性在量上的测定。把握可能性的量的方面,分析或然率,这是精确地规定行动目标和实施步骤的重要条件。可能和现实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1)可能和现实是统一的,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余地。
    (2)可能与现实的对立,又使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发挥的必要。
    (3)为了在变可能为现实的斗争中正确有效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注意以下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其一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要力求正确地反映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全面地把握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性,这是促进事物由可能变为现实的客观前提。其二是,在这个前提下,还需要经过主观努力和积极斗争,创设有利的条件,力争实现最好的可能。
  11.实践的基本特征
  (1)客观性。实践是客观的感性物质活动。一方面,实践的基本要素——实践的主体、客体、手段和结果都是可感知的客观实在,另一方面,实践的广度和自身发展也要受客观条件和客观规律的制约。实践的客观性表明它与纯粹的思维活动、精神活动不同,它是可以为人们所感知的直接现实的物质活动。坚持实践的客观性就与唯心主义实践观根本划清了界限。
  (2)自觉能动性。实践是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自觉活动。人的实践与动物适应环境的本能活动不同,它是在主体意识的指导之下而展开的改变外部世界的活动,它所具有的目的性和创造性是与动物本能活动相区别的两个显著标志。实践的能动性表明实践作为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不是纯客观的东西,而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桥梁,强调这一点就与旧唯物主义根本划清了界限。
  (3)社会历史性。实践是社会的、历史发展着的人类活动。一方面,实践不是单个人孤立的活动,它是人们在所结成的社会关系中展开的社会性活动;另一方面,任何实践总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和特定环境中的具体的实践,实践的具体内容和形式都要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并要随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决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水平上。坚持实践的社会历史性才能既与以往旧哲学的实践观相区别,又与实用主义实践观划清界限。
  1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问题的精髓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的共性,它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把握矛盾普遍性原理的意义在于:矛盾观点是辩证法的最根本的观点,因此,坚持矛盾的普遍存在是坚持辩证法的前提。根据矛盾普遍存在的原理,我们应当学会用矛盾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矛盾的特殊性指矛盾的个性,即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也是指矛盾表现的多样性,从性质上看,有根本矛盾和非根本矛盾之分。从地位看,矛盾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主要矛盾、次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次要方面之分。从解决形式看,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以及创造出一种矛盾双方可以长期共存的形式。把握矛盾特殊性原理的意义: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必面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最本质的东西。只有具体地分析特殊的矛盾,我们才能把不同的事物加以区别,找出事物发展变化的特殊原因,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的方法。(对症下药;量体裁衣;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因人而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而不能采用“一刀切”的工作方法。
  (1)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分析方法;
  (2)要坚持从具体条件出发的分析方法;
  (3)要坚持共性和个性相统一的分析方法;
  (4)要坚持原则性和多样性相统一的分析方法;
  (5)要坚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出发的分析方法。
  13.价值评价及其尺度
  实践是一种满足人的需要的活动,它一方面要尊重客观规律,形成理性认识,另一方面要通过对客观事物的改造,创造和实现价值。这就要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实践改造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科学的评价。一个科学的合理的价值评价,必须符合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对客体状况的正确认识,二是对主体需要的正确认识。只有那些既有利于社会发展,又对个人或群体有意义的需要,才是真正符合主体利益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需要。因而也是价值评价的最高尺度。例题:下列关于价值选择的论断中,正确的是( ABCD )
  A。价值选择是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进行区分、辨别,并采取相应的、不同的态度和行动
  B。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顺利实现价值选择的首要前提
  C。价值选择受各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制约,是多样性和统一性的统一
  D。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尊重客观规律的统一,是实现价值选择的正确途径
  14.文化的本质和功能
  文化有广、狭之分。广义的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世界的活动中体现出来的人的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及其成果的总和。狭义的文化是指包括人们的风俗习惯、行为规范以及各种意识形式在内的复合体。文化的基本特征:(1)人化的形式。(2)社会的性质。(3)多样的形态。
  文化有四大功能:一是维护、调控社会发展的动力功能;二是知识传承的功能(信息功能);三是教化、培育、塑造人的功能。四是认识功能。
  15.唯物辩证法包括一系列的基本范畴,可表示为:
范畴  关系  特殊内容        方法论
原因和结果对立统一因果联系的多样性坚持决定论反对非决定论
必然性和偶然性对立统一  机遇反对机械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立足必然,充分估计偶然
可能性和现实性对立统一多种可能性发挥能动性变可能为现实
形式与内容对立统一 反对形式主义和形式虚无主义。注重形式服务于内容
现象和本质对立统一  假象反对唯心主义形而上学,透过现象看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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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原理的意义:
  现象和本质存在着对立,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必要;现象和本质存在着统一,这使科学研究成为可能。(2)坚持现象和本质辨证统一的原理,有利于反对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唯心主义感觉论,万物是“感觉的复合“,本质只是一种“虚无”。形而上学夸大现象和本质的对立,否认两者的统一。例如,康德把本质看做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认为人们只能认识现象,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从而导致了不可知论。(3)要善于透过现象把握本质。为此,必须做到:其一,要从实际出发,通过实践活动占有大量的丰富的尽可能合乎实际的现象材料。其二,要对现象材料进行抽象思维加工,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要善于分辨真象和假象,不为假象所迷惑。其三,从现象中发现本质,是认识的深化,但不是认识的结束,我们还需要在关于事物本质认识的指导下继续研究新的现象,从中发现更深刻的本质。从现象到本质,再到更深刻的本质的认识,是一个无止境的辩证发展过程。
  16.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
  在复杂的矛盾系统中,矛盾可分为主、次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指处于服从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关系:
  (1)主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起主导作用,它制约着次要矛盾,因此,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应用主要精力解决主要矛盾。
  (2)次要矛盾影响主要矛盾,次要矛盾解决得好,有利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因此,我们必须在抓主要矛盾的同时,也要注意解决次要矛盾。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
  (3)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一旦出现转化,我们工作的重点也相应地转移。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矛盾的两个方面有主、次之分。矛盾的主要方面是指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是指处于被支配地位的方面。关系:
  首先,矛盾的主要方面支配次要方面,事物的性质主要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其次,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影响、制约矛盾的主要方面。再次,矛盾的主、次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易位,在这种情况下,事物的性质会发生变化。根据这一原理,我们分析问题时,要分清主流与支流,正确认识事物的性质。
  “两点论”和“重点论”及其关系:(1)两点论是指在一个事物中能看到许多矛盾,在一个矛盾内部能看到两个方面。两点论的对立面是一点论。(2)重点论是指在一个事物的许多矛盾中能抓住主要矛盾,在一个矛盾内部能抓住主要方面。重点论的对立面是均衡论。(3)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以重点论为补充,两点论与重点论是辩证法,一点论与均衡论是形而上学。
  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主、次矛盾及矛盾主、次方面原理,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在工作中抓住重点,带动全局。看问题要看主流,同时注意支流。在克服一种主要倾向时,要注意可能掩盖的另一种倾向,防止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
  唯物辩证法是对物质世界进行本源性探索的结论。我们所处的世界中所有的事物无一例外地都是由物质或物质的属性意识构成的,物质是构成世界的根本;在由物质构成的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都以辩证统一的方式存在着客观联系。要认识世界以至改造世界,必须遵循这一本质性的规律。因此上说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现在人类对唯物辩证法的掌握和应用程度还停留在比较肤浅的层次上,还不足以透解和认识我们所处的世界上所有的问题。
  17.哲学易混淆知识点解析
  (1)区分哲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2)不要将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混淆。如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与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认识是反映与认识和能动的反映。前者是所有唯物主义的共同观点,后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
  (3)旧哲学把哲学看成“科学之科学”认为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马克思主义认为两者之间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4)“意识转化成物质”是需要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必须是正确的意识指导实践在改造世界中获得成功。因此,“意识可以转化成物质”的论断是正确的。“意识必然转化为物质”的论断是错误的。
  (5)“物质和精神是并行不悖的”属于错误的二元论思想。
  (6)“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一样的”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两者虽然都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否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而辩证唯物主义承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
  (7)“凡唯心主义者都不承认世界的可知性”,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大多数唯心主义者也承认世界的可知性。
  (8)唯心主义不等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等于辩证法,有的唯心主义者也承认辩证法,有的唯物主义者(机械唯物主义)则采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世界。
  (9)哲学的党性和阶级性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阶级性是党性的基础,党性是阶级性的理论表现。党性指的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立场的根本对立,阶级性指的是在阶级社会中哲学服务于一定的阶级及其利益。
  (10)“唯物主义产生于诚实,唯心主义产生于欺骗”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诚实有助于形成唯物主义,欺骗会导致唯心主义。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产生有深刻的认识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
  (11)“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因而一切物质都有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但并非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社会的产物。认为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是物活论的错误观点。
  (12)“可知论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共同点”的认识是正确的。
  (13)意识与主体是有区别和联系的两个概念。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主体是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意识是主体的属性或功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承担者。没有意识的机体并非主体。没有主体的意识也是不存在的。
  (14)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但不能把物质和运动等同起来。
  (15)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不是意识的源泉,任何意识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错误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歪曲反映。即使是荒诞的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其客观原型。
  (16)“存在”是个多义词,哲学基本问题中与思维相对立的存在,是物质存在,这是正确的说法;另一方面,笼统地讲存在,既可以是物质存在也可以是精神存在。因此,“世界统一于存在”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
  (17)“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存在”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18)世界上存在脱离物质的运动,例如精神活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任何运动都有物质承担者,精神活动同样存在物质载体,同时其反映的内容也具有客观性。
  (19)“客体是指客观事物”的说法是错误的。客观事物只是潜在的客体,只有进入主体认识与实践领域时才能成为客体。
  (20)“人脑产生意识和肝脏分泌胆汁一样”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它把人脑的生理活动同意识的心理活动混为一谈,把物质和意识看作就是一个东西,从而否认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取消了哲学基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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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先有设计图,然后进行建筑,这同物质在先、意识在后的唯物主义原理是不矛盾的”是正确认识。设计图是在人们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且在客观物质世界中可以找到它的根源。先有建筑设计,然后进行建筑说明和表现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
  (22)“意识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的说法是错误的。意识能反作用于客观世界这是意识的能动作用。但意识反作用客观外界必须通过实践,而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
  (23)“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是错误认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受客观规律性制约的,只有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为可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这是唯意志论。
  (24)“物质这一范畴不过是人们纯粹主观抽象的结果”此为正确论断。物质是一个概念,范畴,属于理性认识的形式,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因而是正确的。
  (25)规律与规则不能混同,规律是事物固有的、客观的;而规则是人为制定的、主观的。当然,合理的规则必须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26)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情,假象是事物的一种现象,是客观的;错觉是错误的感觉,是主观的。当然,如果为假象所迷惑就会产生错觉。
  (27)唯物辩证法和诡辩论具有本质区别。第一,前者既承认区别又承认联系(既讲非此即彼、又讲亦此亦彼)。后者不承认区别只承认联系(不讲非此即彼、只讲亦此亦彼)。第二,前者既承认运动又承认静止(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后者只承认运动不承认静止(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第三,前者既坚持两点又分清主次,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后者虽然坚持两点但不分主次,属于均衡论。
  (28)不能把矛盾的同一理解成等同,同一是矛盾双方的同一,是以差异为前提的;也不能把斗争混同于斗争的具体形式,如错误地认为斗争即对抗。
  (29)矛盾斗争性的无条件性,不是讲矛盾双方的斗争不需要条件,不受任何条件约束,而是指矛盾双方的斗争在任何条件下都存在,但斗争的具体形式受不同条件的制约。
  (30)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同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因为普遍存在于特殊之中,没有超出特殊;整体由部分构成,但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已经超出部分。
  (31)“事物既然是永恒发展的,就不存在静止或者倒退”,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事物的发展只是运动变化的一种状态。相对静止或者倒退也是运动变化的形式。
  (32)“度即关节点”是错误的论断。作为哲学范畴,度与关节点是密切相关的,但二者有不同的内涵。度是关节点之间的范围、区间,关节点是度的端点、临界点,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33)“运动”和“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而发展是指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前进性、上升性运动。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34)“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矛盾的普遍性之中”是错误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是从矛盾的特殊性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所以,矛盾普遍性只能寓于特殊性之中,绝不能将它们的关系颠倒过来。
  (35)“矛盾双方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相互转化”是错误认识。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离开条件去谈转化是诡辩论的错误观点。
  (36)“因为内容决定形式,所以新内容不能采取旧形式”。此观点是错误的。对内容决定形式不能作机械的理解。新内容的发展,不但要求新形式来为自己服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应该而且可能利用旧形式为自己服务。
  (37)“凡是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它”。此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存在着很复杂的情况。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我们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实现好的可能性,尽力避免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38)要划清哲学上主要的理论界限,清楚它们的对立所在。(1)唯物论和唯心论,是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它们在世界本原问题上对立。(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它们在世界能否被认识问题上对立。(3)一元论和二元论,它们在世界是否统一的问题上对立。(4)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在世界状态问题上对立。(5)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是两大根本对立的历史观,它们在社会的本质和历史的创造者问题上对立。
  (38)要区分认识的基础、对象、本质和起点。认识的基础是实践;认识的对象是客观事物;认识的本质是能动反映;认识的起点是感觉。
  (39)主体与客体除了相互依赖之外,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在生产实践中,主体客体化,即人的知识、能力、目的等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物化;在消费认识中,客体主体化,即外部事物及其规律,内化为人的体力和智力等本质力量。
  (40)认识是反映和创造的统一,反映在创造中实现,创造以反映为前提,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只讲反映否认创造的观点是机械反映论,只讲创造否认反映的观点是先验论。机械反映论和先验论都是错误的。
  (41)中国传统知行观既有唯物主义的,也有唯心主义的。荀子、墨子等是唯物主义知行观的主要代表。其思想可概括为行先于知。老子、朱熹、王阳明等是唯心主义知行观的代表。其基本思想可概括为知先于行。
  (42)认识开始于感觉,这是正确的观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可接受。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感觉问题上的分歧在于,感觉是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43)经验论和唯理论都有唯物和唯心之分,唯物主义经验论与唯心主义经验论的区分在于,是否承认感性经验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唯物主义唯理论与唯心主义唯理论的区分在于,是否承认理性认识是对客观客观事物的反映。
  (44)理性认识必须回到实践中去,说明了理论只有在与实践的结合中才能发挥其作用。“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理论什么也实现不了,为了实现理论就需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些看法不是讲理论不重要,而是讲脱离实践的理论,不与实践结合的理论毫无价值和意义。
  (45)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相辅相成,共同促进认识活动的发展;但非理性因素要以理性因素为基础(灵感是生长在汗水这块肥沃土壤中的智慧之花)。看不到非理性的作用和片面夸大非理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46)主观(认识)与客观(实践)的统一,不仅指主观正确反映客观,即主客观相一致,而且指主观反作用于客观。
  (47)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相对真理是包含有谬误因素的真理。
  (48)辩证思维方法在现实中找不到直接对应的实体,但不能据此认为它是纯主观的。因为辩证思维方法本质上是主体化了的客观规律和关系,其客观原型就是事物的客观规律和辩证关系。
  (49)逻辑与历史的关系可视为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主观要反映客观,但这种反映不是机械的反映,而是能动的反映。可见,逻辑是“修正”了的历史。
  (50)美国哲学家詹姆斯认为“有用即真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判断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唯一的标准是通过实践检验。“有用即真理”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
  (51)生产关系是所有关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随着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社会关系也将日益多样化(例如网络关系),但这些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52)区分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上层建筑的核心。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是政治法律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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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11:51:48 |只看该作者
  (53)区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从层次上来划分,可分为社会心理和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式是高层次的社会意识,根据与经济基础关系的紧密程度,划分为社会意识形态和非社会意识形态;社会意识形态是指社会意识形式的一部分,在阶级社会有阶级性,非社会意识形态,主要是自然科学、形式逻辑、语言学、心理学等等,没有阶级性。
  (54)经济成分的多样化带来了思想意识的多样化,不是指导思想的多样化,指导思想属于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对经济基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反映,意识形态的性质取决于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性质。
  (55)文化的社会功能,即文化对经济、政治的反作用,不能与物质经济的决定作用相提并论,文化决定论和文化无用论都是片面的。
  (56)“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最基本的原理”的说法是错误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是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不是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历史唯物主义最基本的原理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57)“没有人就没有人类社会,所以人的因素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人口因素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它对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续的作用。它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是社会的生产方式。
  (58)“人类社会只有在一定的地理环境中才能存在和发展,所以地理环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决定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地理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条件,它能对社发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而不能起决定性的作用。对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社会的生产方式。
  (59)“科学技术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因素”的说法是错误的。科学技术属于生产力,但它不是生产力的一个独立的要素。科学技术只有渗透和物化在生产资料和生产者上,才能起到现实的生产力的作用。   
  (60)“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关系”是正确的论断。各种类型的生产关系都不是按照人们的意志任意构成或按照人们的愿望随意选择的,生产关系是生产力的形式,它和生产力一样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它是人们在生产中形成的一种客观的经济关系、物质关系。
  (61)“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因此,社会生产力越发达,社会意识也就越先进”的说法是错误的。此话前提是正确的,但得出的结论不对。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的发展水平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
  (62)个人(包括历史人物)不是历史的创造者,但由个人组成的群众则是历史的创造者。这是因为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实质上是部分与整体关系的体现。历史唯物论是历史一元论,不是历史多元论,是物质生产决定论,不是精神意识决定论。
  (63)哲学上的“自由”和政治上的“自由”是不同范畴的概念。哲学的“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即掌握了事物的规律和本质;而政治的“自由”是针对纪律而说的。哲学上的“自由”指导政治的“自由”。
  (64)不要混淆历史观的核心问题与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历史观的核心问题是如何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问题。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65)“世界何者,豪杰而已矣,舍豪杰则无世界”。这是梁启超的唯心主义英雄史观。
  (66)“在人们创造历史的活动中,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此话中的“谋事在人”承认人的能动作用,但“成事在天”则带有宿命论和唯心史观的色彩。
  (67)“个性自私”观点的错误在于违背了“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科学论断。
  (68)有人认为,历史朝代的更替和变迁是按照土德、金德、火德、水德、木德的顺序进行的,史称“五德始终说”,这种观点属于历史循环论的错误观点。
  (69)关于人的价值观问题,萨特认为人的价值在于自由,它是通过人的“自由选择”实现的。这种观点抛弃了人的社会属性,离开社会和集体来谈个人,离开社会历史规律来谈自由,宣传个人主义、利己主义,坚持了抽象的人的价值观。是不科学的看法。
  (70)“人性善”、“人性恶”、“人性有善有恶”、“人的本质属性是理性思维”的观点都是不科学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性在社会中形成”。
  16.《马克思主义哲学》重点原理(请参阅教材复习)
  (1)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原理;
  (2)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3)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原理;
  (4)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5)辩证的否定观;
  (6)否定之否定规律;
  (7)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重要原理,容易结合和谐社会考核)
  (8)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9)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原理;
  (10)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
  (11)事物矛盾变化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坚持“两点”和“重点论”的统一;
  (12)实践是认识的基础或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13)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4)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原理;
  (15)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16)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17)社会规律和人的自觉活动的辩证关系原理;
  (18)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19)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的原理(包括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与主体选择性的统一、社
  会发展过程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统一,社会发展过程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20)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的原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辩证关系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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